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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09-26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朗科智能

股票代码:300543




信息披露义务人: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柑子园凤翔大厦 1223 室

通讯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柑子园凤翔大厦 1223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股份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18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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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第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朗科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朗科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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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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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朗科智能、公司             指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富海银涛   指 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单位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

数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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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柑子园凤翔大厦 1223 室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市富海银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托代表:蒋博)
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 2717.858 万元
成立时间                     2012 年 4 月 20 日至 2047 年 07 月 11 日
                             实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审批),企业管理,商务信
经营范围
                             息咨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95686493T
                             深圳市富海银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占比 0.1104%,珠海市富海银涛壹佰号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占比 31.4467%,深圳市富海银
出资结构                     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占比 18.4981%,珠海富海银
                             涛金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占比
                             31.4467%,珠海天润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
                             占比 18.498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居留权
蒋博           无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中国深圳           无
                               委托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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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经营需要,按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通过朗科智能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计划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2,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截至目前本
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在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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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科智能”)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92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604
号)同意,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
票简称“朗科智能”,股票代码“30054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4,500 万股增加至 6,000 万股。富海银涛作为公司发起人股东之一,持有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500,000 股,占公司上市时总股本比例 7.5%。2017
年 5 月 4 日,公司实施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6.25 元人民币现
金,转增 10 股。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富海银涛持股数量由
4,500,000 股增加至 9,000,000 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自 2017 年 9 月 27 日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期间,富海银涛减持公司股票具体
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例(%)
萍乡富海          2017 年 9 月 27 日至
                                                  38.46         1,200,000        1.0000
银涛拾号           2017 年 12 月 25 日
产业发展 集中竞价 2018 年 3 月 9 日至
                                                  27.00         1,227,700        1.0231
合伙企业   交易     2018 年 6 月 15 日
(有限合           2018 年 8 月 2 日至            17.07          572,400         0.4770
  伙)              2018 年 9 月 25 日
        合计                                                    3,000,100        2.5001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朗科智能 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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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 7.5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朗科智能 5,999,900 股,占公司现总
股本 4.9999%。本次变动后富海银涛将不再是持有朗科智能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朗科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
何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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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
月内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朗科智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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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755-36690853

 3、联系人:吴超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2018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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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限公司
股票简称                                    朗科智能                  股票代码             300543
信息披露义务人                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柑
名称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子园凤翔大厦 1223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 A 股                    持股数量:9,000,000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7.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3,000,100 股                        变动比例:2.5001% )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 A 股                   持股数量:5,999,900 股
动比例                     持股比例:4.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     □              否     √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     □              否     √      (备注: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股份减持外,信息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
司股票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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