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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2018-10-15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18-067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

         暨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
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
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陈静女士
    非独立董事:陈静女士、潘声旺先生、兰永松先生、傅平达先生、肖凌先生、
顾鼐米先生
    独立董事:董秀琴女士、宋执环先生、赵亚娟女士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
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何淦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孙泽英女士、何淦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周盼盼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3、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总经理:兰永松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傅平达先生
    财务总监:钟红兵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超先生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詹宜巨先生、詹伟哉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
告日,詹宜巨先生、詹伟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刘显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
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刘显胜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60,172 股(四舍五
入后),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所持
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此外,刘显
胜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廖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且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廖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22,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94%。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将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此外,廖序先生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黄旺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在
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黄旺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74,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65%。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此外,黄旺辉先生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总经理潘声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但仍在公司任职及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位。截至本公告日,潘声旺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5,41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2%。其配偶或其他关联
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
承诺进行管理。此外,潘声旺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总经理乔治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乔治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1,160,677 股(四舍五入后),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
有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
管理。此外,乔治江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总经理杨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但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杨雄先生间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193,322
股(四舍五入后),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
份,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此外,杨雄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总经理张和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张和平先生间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193,322 股(四舍五入后),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
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
管理。此外,张和平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
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