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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及相关材料,
经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
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赵亚娟、宋执环、董秀琴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