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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29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被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
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经了解被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任职岗位
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静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董秀琴、宋执环、赵亚娟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