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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智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秀琴)2019-04-25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秀琴)

    作为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工作
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积极、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在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本人均
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认为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
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
正确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
    1、2018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
委员会。2018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担任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
员会委员,在此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以及等相关规定,主要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评估,认真考察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以及认真审核公司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等情
况,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
四、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和公司以
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掌握公司动态,关注
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增加对公司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在
公司的规范运作、重大运营决策等方面建言献策。2018 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
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勤勉、审慎、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关注,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董秀琴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