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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01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关于购买公司办公物业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
使用自筹资金购买办公物业是基于解决公司目前长期租赁办公场所的实际问题,
从而改善公司的办公环境,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扩大公司影响力,增强客户对
公司的认可度及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及引进各类优秀人才,
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并非用于经营投资性房地
产业务或其他高风险业务的投资。本次交易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交易的
内容客观、公允,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购买办公物业。




                                       独立董事:董秀琴、宋执环、赵亚娟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