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华洋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05-24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洋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得装备”、“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联得装备
与华洋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联得装备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与关联方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洋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
现根据公司与华洋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联得装备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 2019 年度
公司与华洋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补充预计 2019 年度向关联方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劳务,该类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修订)(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文件的规定,前述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定价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原则 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采购 华洋精机股份 参照市场
500 0
劳务 有限公司 价格公允定价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邱政玮
3、注册资本:4300 万新台币
4、住所:台南市永康区正南三路 360 号
5、经营范围:CE01010 一般仪器制造业、CE01990 其他光学及精密器械制
造业、CB01010 机械设备制造业、CE01030 光学仪器制造业、F113010 机械批
发业、F113030 精密仪器批发业、F113990 其他机械器具批发业、F213040 精密
仪器零售业、F213080 机械器具零售业、F401010 国际贸易业、E604010 机械
安装业、I501010 产品设计业、I599990 其他设计业、IG02010 研究发展服务业、
IG03010 能源技术服务业。
6、关联关系:公司以对价 1400 万元人民币受让了华洋公司股东邱政玮持有
的华洋公司股权,持有华洋公司 40%的股权,该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10.1.3 规定的情形,华洋公司已成为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华洋公司依法存续,日常交易中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除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预计公司与华洋公司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外,根据公司与华洋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2019 年度与关联方华
洋公司预计将发生交易类型为采购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500 万元。前述交易将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定价,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将参考
行业及公司惯例确定。
公司拟与华洋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及生产
经营的正常需要而与关联方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
则与关联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署具体的书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
常需要,且双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并公
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双方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华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同类业务中占比较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充预计 2019 年度公司与华洋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将与
关联方华洋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
易的价格确定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并经由双方
协商。独立董事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的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前述公司与关联方华洋公司的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补充预计的 2019 年度与华洋公司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将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未导致
公司对该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
展的实际需求,并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与华洋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郑 睿 郁 建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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