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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得装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2019-08-15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88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1,783.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50 元。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0,70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6,303,577.28 元(其

中可抵扣进项税额 1,417,112.4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4,401,422.72 元。该项募

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瑞华验字【2016】48220006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

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深圳新洲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型              存款金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
                                     698395786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93,164.24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755918576310818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2,641,955.7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新洲支行         7924015520000134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176,744.7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浪
                                     4000103929100324039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387,098.46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
                                     44250100003600000596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1,808,726.22
支行

                合计                                                                   63,107,689.41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该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63,107,689.41 元,其中,本金为人

民币 57,492,709.68 元,理财收益 及银行 存款利 息扣除 银行手续 费等的 净额为 人民币

5,614,979.73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 A

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平板显示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

产 80 台触摸屏与模组全贴合自动水胶贴合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18 年 3 月 14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8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上述议案,同意调整“平板显示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并调减项目

总投资;终止原“年产 80 台触摸屏与模组全贴合自动水胶贴合机项目”的实施,整体变更为
“AOI 自动检测线项目”;调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同时,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均由衡阳联得变更为联得装备;实施地点均由湖南省衡阳市白沙洲工业园区变更为深圳

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此外,“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衡阳联得变更为联得装备。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平板显示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公司原募投项目“平板显示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为衡阳联得,

项目建设地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该项目拟投资 18,088.59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 7,275.51

万元、设备投资 7,332.3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480.78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9,018.54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经过审慎判断,一方面考虑到由于募投项目的设计自董事会决

议日起至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历时较长,原有的部分计划投资内容已不再适合继续投资,另一

方面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40.14 万元,募资资金净额与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的

缺口达 42.86%,而公司目前资金无法满足全部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根据市场环境的变

化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公司拟将平板显示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产

后计划生产的“热压邦定设备、贴合设备和其它模组组装设备”变更为集中生产“贴合设备及

其他模组组装设备”,同时相应调减项目总投资。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计划

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湖南省衡阳市白沙洲工业园区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实施主

体由衡阳联得变更为联得装备。变更后项目总投资预计 10,018.62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8,156.9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861.72 万元,该项目原未使用募集资金 9,018.54 万元将全部

投入该项目,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该项目全部达产后,正常生产年平均收入为 20,400.00

万元,净利润为 2,917.62 万元。内部收益率为 21.00%(税后),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61

年(含建设期)。 上述项目调整后,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AOI 自动检测线项目

    本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 80 台触摸屏与模组全贴合自动水胶贴合机项目” 实施主体为

衡阳联得,项目建设地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该项目拟投资 4,588.26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676.38 万元,铺底资金 911.88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657.9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经过审慎判断,考虑到由于募投项目的设计自董事会决议日起至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历时

较长,年产 80 台触摸屏与模组全贴合自动水胶贴合机项目所处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
已不再适合继续投资。公司经综合考虑后,决定变更该项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投向于

更有利于公司业务开拓和发展的项目,因此将该项目整体变更为“AOI 自动检测线项目”。同

时为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计划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湖南省衡阳市白沙洲工业园区

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实施主体由衡阳联得变更为联得装备。变更后项目总投资预

计 2,767.14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147.4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19.73 万元。原“年产 80 台

触摸屏与模组全贴合自动水胶贴合机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 2,657.96 万元将全部投入该项目,

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该项目全部达产后,正常生产年平均收入为 5,400.00 万元,净利润为

780.61 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9.41%(税后),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7.06 年(含建设

期)。上述项目调整后,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公司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衡阳联得,项目建设地位于湖南省

衡阳市。项目拟新建研发中心并购置相关研发设备,进行平板显示器件及相关零部件生产设

备领域的研发。该项目拟投资 4,115.05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入 870.29 万元,软硬件设备

投资 1,321.12 万元,研发经费投入 1,923.64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923.64 万元。公司首

发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40.14 万元,募资资金净额与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的缺口达

42.86%,而公司目前资金无法满足全部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 1,165.15 万元研发经费,引进高技术人才并加大研发投入取得

良好效果。公司经过审慎全面考虑,拟针对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和

项目投资,拟调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体投资规模,在保证研发支持效果基本不变的前提

下,减少该项目建筑工程投资及部分其他投资和费用。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

计划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湖南省衡阳市白沙洲工业园区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实

施主体由衡阳联得变更为联得装备。变更后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2,231.36 万元。

    4、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本公司原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衡阳联得,项目拟在全国多个

城市建立办事处,大力开展市场品牌建设。本项目共投资 2,982.19 万元,其中服务中心建设

投资 1,827.19 万元,品牌建设投资 84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15.00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

资金 840 万元。为了更好地实施和管理“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的实
施主体由衡阳联得变更为联得装备。

      上述变更事项经公司 2018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

金的安全、合理运用,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其中“平

板显示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AOI 自动检测线项目”达产期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前承诺募       募集后承诺募      实际投入募
                                                                                                差异
         投资项目         集资金投资总       集资金投资总         集          差异金额
                                                                                                原因
                               额                额            资金总额

 平板显示 自动化 专业
 设备生产 基地建 设项           9,018.54          9,018.54        5,337.87      -3,680.67       注1
 目

 AOI 自动检测线项目             2,657.96          2,657.96        1,429.97      -1,227.99     注 1、注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23.64          1,923.64        1,814.34        -109.30       注1

 营销服务 中心建 设项
                                    840.00            840.00       108.69         -731.31       注1
 目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6,000.00          6,000.00        6,000.00               -

          合计                 20,440.14         20,440.14       14,690.87      -5,749.27

      注 1:公司 2016 年 9 月完成首次发行上市,各募投项目尚未建成达产,且部分募投项

目发生变更并延期,因此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各募投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存在差异。

      注 2:经公司 2018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 “年产 80 台触摸屏与模组全贴合自动水胶

贴合机项目"的实施,整体变更为“AOI 自动检测线项目”,具体情况说明见二(二)“前次募
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根据 2016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的董事会决议,及 2016 年 12 月 15 日发布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本公司拟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

使用。

    2016 年 12 月 15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签署协议,购

买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9,000 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赎回,取得收益 2,746,109.59 元。

    根据 2017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的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018 年 1 月 9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签署协议,购买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顺鑫”保本型 2018 年 8 期理财产品 9,000 万元,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

赎回,取得收益 912,082.19 元。

    2018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签署协议,购买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顺鑫”保本型 2018 年第 30 期理财产品 7,000 万元,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赎回,取得收益 677,753.42 元。

    2、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3,107,689.41 元,其中,未使用

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金额 57,492,709.68 元,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存放在银行的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合计为人民币 5,614,979.73 元。公司将根据投资计划,结合公
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陆续投入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2。

   (七)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

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 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

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