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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环科技: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1-23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
环科技”或“公司”)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
或“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64 号)核准,川
环科技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49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2.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29,946,5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
的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26,572,6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03,373,900.00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 XYZH/2016CDA50245 号《验资报告》,确
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
   1         车用流体软管扩建项目      18,598.00     18,445.13
   2       车用涡轮增压胶管建设项目    7,844.00      7,778.51
   3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4,147.00      4,113.75
                    合 计              30,589.00     30,337.39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
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湘财证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大竹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总
额为 5,775.24 万元,2017 年 2 月 1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
告》(XYZH/2016CDA50316)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
况予以鉴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按照披露的《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列示的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置换金额为
3,352.18 万元。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 2,423.06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423.06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四川
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2017 年 3 月 17 日、2017 年 3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部分进行了置换,置换金额为 2,423.06 万
元。
       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项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名称                                        投入进度      结余金额
                           承诺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含利息收入)


  车用流体软管扩建项目      18,445.13      18,472.18     100.15%         2.07


车用涡轮增压胶管建设项目    7,778.51        6,630.64     85.24%        1,198.04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4,113.75        1,288.96     31.33%        2,896.23


       六、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车用涡轮增压胶管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7,844 万元,其中固
定资产投资 5,662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182 万元。车用涡轮增压胶
管建设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7,778.51 万元,实际投入 6,630.64 万
元,占投资进度 85.24%。车用涡轮增压胶管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计划
实际投入与承诺投入相差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原计划投入三条国
外进口涡轮增压胶管生产线,计划金额约为 2,700 万元。在实施过程
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只购买了一条国外进口生产线,另外两条生
产线改由国内采购替代,实际投入金额约为 1,300 万元,减少投入资
金约 1,400 万元。公司根据国际国内产品市场的需求,现有新增添设
备及设施能够满足客户订单需求。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项目建设期为 1 年,工程总投资估算为 4,147
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 1,500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2,587 万
元,应用软件 60 万元。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4,113.75 万元,实际
投入 1,288.96 万元,占投资进度 31.33%。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
金计划投入与实际投入相差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变
化和实际需求对研发中心房屋进行了规划改造,未实施研发中心土建
工程的计划投资 1,500 万元及应用软件投资 60 万元,相关工程已经
过完工验收,不再追加投资。新购置研发设备、检测设备及配套设施
等项目建设,提升了研发中心技术升级,以及缩短开发周期、满足了
客户多样化需求的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故不再追加投入,
未来将视市场需求变动情况以自有资金进行扩建。
    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
理,合理配置资源,控制采购成本,有效节约了开支。通过多次市场
调研、询价、比价、招标及商务谈判等多种过程控制措施,有效的降
低了设备投资成本。
    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承诺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
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096.3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余额为准。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公司
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
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
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
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
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
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在募投项目
建设期间,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
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有效降低了项目的建设费用,形
成了募集资金节余。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
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
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
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文件规定。上
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
                  胡文晟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
                  颜昌军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