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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环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3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本着
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有效降低了项目的建设费
用,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本次使用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

立意见》之签署页)




         向朝阳                      李   鸿                 唐春华




                                                          2018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