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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环科技: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9-27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4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5,604,996 股,占总股本的 34.86%;于解禁日
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45,842,171 股,占总股本的 21.1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票情况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环科技”)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2064 号)核准,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950,000 股并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59,779,215 股。
    目前总股本为 216,906,17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04,297,87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8%。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涉及首次公开发行前的 16 名股东:文谟统、
文建树、王欣、王荣、王春、邹宏波、王国华、韩冰、文秀兰、王继胜、唐万干、
朱俊仕、唐莉华、张利、李景斌、吴兵,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经过历次股本变动之后,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94,506,24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3.57%。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5,604,996 股,占总股本的 34.86%;
本次解除限售股剔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比例限制、离职高管
转让限制和股东股份质押等因素后,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45,842,171
股,占总股本的 21.13%,预计将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起上市流通。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相关股东的有关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文谟统、文建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
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文谟统和文建树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无论是否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
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均延长二十四个月。在延
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东文秀兰、邹宏波、王继胜、王欣、王荣、王春、唐万干、唐莉
华、朱俊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
股份。
    公司股东王欣、王荣、王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自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额
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可转让股份总额的 50%;自所持发行人
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额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可转让股份总额的 50%。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继胜、朱俊仕承诺:自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王继胜、朱俊仕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
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相关人员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发
行人:(1)现金方式;(2)相关人员在发行人处取得的现金红利;(3)相关人员
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处取得的现金红利。
    4、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兵、张利、韩冰、李
景斌、王国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等股份。
    5、股份追加锁定期承诺:为了体现发行人股东对于公司长期成长的信心。
本公司股东文谟统、文建树、王欣、王荣、王春、邹宏波、王国华、韩冰、文秀
兰、王继胜、唐万干、朱俊仕、唐莉华、张利、李景斌、吴兵承诺:如发行人股
票经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人/本单位所持股份的 20%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 10 年内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系统予以锁定,并不通过任
何交易途径向他人转让、不委托他人进行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二)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相关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相关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5,604,996 股,占总股本的 34.86%;于解禁日
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45,842,171 股,占总股本的 21.13%。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16名股东,其中法人股东为0名,自
然人股东为16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单位: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1      文谟统       35,892,382     28,713,905     8,973,095     注 1、注 2

 2      文建树       16,875,425     13,500,340     4,218,856     注 1、注 2

 3       王欣        12,311,950      9,849,560     9,849,560     注 1、注 3

 4       王荣         8,674,790      6,939,832     6,939,832     注 1、注 3

 5       王春         8,674,790      6,939,832     6,939,832     注 1、注 3

 6      邹宏波        2,477,966      1,982,372     1,982,372       注1

 7      王国华        1,800,000      1,440,000     1,440,000       注1

 8       韩冰         1,440,000      1,152,000     1,152,000       注1

 9      文秀兰        1,239,962      991,969        991,969        注1

10      王继胜        1,175,177      940,141        940,141        注1

11      唐万干        1,025,608      820,486        820,486        注1

12      朱俊仕         925,664       740,531           0         注 1、注 4

13      唐莉华         840,535       672,428        672,428        注1

14       张利          540,000       432,000        432,000        注1

15      李景斌         360,000       288,000        288,000        注1

16       吴兵          252,000       201,600        201,600        注1

         合计        94,506,249     75,604,996     45,842,171

     注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是指“持有限售股数量”扣除自愿将所持有
股份的 20%延长锁定 10 年情形后的股份;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扣除质押、冻结、高
管 75%锁定等情形后的数量。
    注 2:文谟统先生、文建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
司董事,上述人员任职期间内每年可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注 3:王欣先生、王春先生、王荣女士自律承诺:自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
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
司可转让股份总额的 50%。
    注 4、朱俊仕先生为公司高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扣除其质押后
的数量。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有限售条件   1、国有股份                 4,642,319        0             4,642,319

的流通股份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99,655,553    -75,604,996       24,050,557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04,297,872   -75,604,996       28,692,876

无限售条件   A 股                       112,608,302   +75,604,996      188,213,298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12,608,302   +75,604,996      188,213,298

   合计                                 216,906,174        -           216,906,174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