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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出
具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19 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
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的 2018 年度年报审
计策略及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审计规则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其出具的审计规则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意见客
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
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
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是一种公允、合理的
定价方式,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 2019 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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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刘学尧               戴欣苗               马晨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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