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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补充抵押担保的独立
意见
    本次补充抵押公司名下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5 号楼 6 层 601
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北京市顺义区上宏西路 20 号院的部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提供补充抵押担
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其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
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补充抵押公
司名下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5 号楼 6 层 601 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北京市顺义区上宏西路 20 号院的部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提供补充抵押担保。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
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巨荣云:




    黄慧馨:




    黄 涛: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