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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集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7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至5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交易日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
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刘会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67,912,4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095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3、合计及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合计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67,912,48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0953%。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人,代表
股份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9%。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67,912,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7,912,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7,912,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7,912,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912,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公司2019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912,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912,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912,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912,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6,223,8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
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
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1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912,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雨林、刘琼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