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万集科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2019-07-17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
                        (2019 年 7 月)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
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万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
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
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1/4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
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公司中
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0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限售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
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
例: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2/4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19-2020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
一次。
    七、解除限售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
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解除限售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
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
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
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证券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证券部负责
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3/4
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
效后实施。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6 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