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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6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
料,现对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9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
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

    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修订财务报表格式的独立意见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鉴于此,同意本次变更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王秩龙                   蔡海静                       陆宇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