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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科技: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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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汇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2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喆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
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喆女士

提议理由:

1)     目前公司股本规模较小,已不能满足现有业务发展需要(如招投标等)及未来新产品、
       新技术、新业态等需求;

2)     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良好,资本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较为充裕;

3)     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需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

4)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及业绩的信心,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诉求,为回报投资者,彰

       显价值投资理念,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在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利润分配原则的情况下,对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出如

       下建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3.60                     10

                     拟以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5,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分配总额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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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657,6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每10股转增10股,实施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0,320,000股。

                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提示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
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1)科技赋能金融,运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助力金融(包括但不限于实物
流转、业务流程、网点改造、办公模式等)逐步成为趋势,产业互联网在金融行
业潜在市场空间及机遇较大,尤其在金融监管日趋严格的背景下,运用科技力量
为风险防范提供解决方案成为重要手段。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聚焦运用物联网等技术为金融行业提供风险控制解决
方案,致力于打造成为行业领先的智能物联网技术应用的金融科技公司;报告期
内,公司积极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叠加新技术,丰富产品体系,同时积极运用物联
网技术不断拓展并丰富其应用场景。

    (2)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扩大资本规模,
增强竞争力、推动公司发展。公司目前股本规模相对较小,已不能满足现有业务
发展需要(如招投标等)及未来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等需求,为优化股本结
构拟提议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处于稳健发展阶段,营收及利润规模不断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根据公司《2016年
年报》及《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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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利润呈现稳健增长。公司经营业绩居于同行业前列。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及
业绩的信心,并充分考虑到中小投资者诉求,回报投资者,彰显价值投资理念,
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提议进行现
金分红。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
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仅让广
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也结合行业现状及特点,考虑到公司持续
增长的潜力,合理扩大股本规模有利于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和资本运作,提升公
司市场地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衡赢
真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衡赢真盛”)按规定预披露了
减持计划,并已实施完毕,具体如下: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 股)        (万股)         (%)

                竞价交易     2018.01.12      37.29        24.21           0.2843%
苏州衡赢真盛
                竞价交易     2018.01.22      38.27        18.37           0.2157%

    合计        —               —           —          42.58             0.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票
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及《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公司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6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马晓丽、董事会秘书蔡
林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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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人员外,提议人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持股变
动情况。

    2、经向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询,
上述人员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
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预案实施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 2017 年度每股收
益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内,公司存在限售股解禁的情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公司存在需办理限售股解限的情形:原
公司董事宋京生先生因个人原因,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辞职,依据其承诺及有关规定,其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限
售股份自离职之日(2017 年 7 月 11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在办理
同批次首发前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未办
理宋京生先生的股份解限事宜,其相关股份将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后办理解限。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在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喆女士提交的《关于 2017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半数以上董事对提案进行
讨论,与会董事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
绩相匹配,且该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
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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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喆女士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3、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署的提议及承诺;

    2、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3、提议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关于无减持公司股

票计划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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