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乐心医疗: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19-005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心医疗”或“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乐心医疗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18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乐心 JLC1,期权代码:03633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09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乐
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3、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06 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
官方网站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 年 12 月
0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
意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
行为。

    5、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1、授权日:2018 年 12 月 13 日

     2、授予人数:44 人

     3、授予数量:2,417,136 份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股票期权 102,864 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情
况如下表: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首次拟授予      占本计划公告
姓 名                 职 位
                                     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日总股本比例

潘农菲             副总经理              23.1423                8.27%                 0.12%

梁启光             副总经理              20.2613                7.24%                 0.11%

万卫东             副总经理               7.714                 2.76%                 0.04%

石绍海             财务总监               7.714                 2.76%                 0.04%

丁芸洁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714                 2.76%                 0.0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 39 人)            175.168               69.51%                 0.93%

               合计                      241.7136              95.92%                 1.28%

    注:
    (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
关信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行权价格:13.61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行权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权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行权期                                                               40%
                 予完成登记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行权期                                                               30%
                 予完成登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个行权期                                                               30%
                 予完成登记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
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7、股票期权的行权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 2018 年-2021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
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分
别对应行权系数如下表所示: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行权系数                 100%             80%         50%         0%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达到待改
进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
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激励对象
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管理办法》
执行。

    8、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
要求。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
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股票期权
102,864 份,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 44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2,417,136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188,800,000 股的 1.28%。本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均为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中确定的人员。


四、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乐心 JLC1

    2、期权代码:036336
    3、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9 年 01 月 18 日


五、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