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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信技术: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11-25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19-060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张锋峰、曾宪琦、唐建安、众恒兴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张锋峰、董事曾宪琦、持股 5%以上股东唐建安、
                                   1
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以上拟减持股东”)分别提供的《关
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计划在 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以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2,054,8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6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总数(股) 无限售流通股(股)     持股比例


                 董事、财务总监、5%
       张锋峰                            29,403,036      29,403,036           14.14%
                      以上股东

       众恒兴        5%以上股东          20,428,200      20,428,200            9.82%


       曾宪琦    董事、5%以上股东        19,679,088      19,679,088            9.46%


       唐建安        5%以上股东          11,575,980      11,575,980            5.57%

       以上拟减持股东在过去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1
  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众恒兴投资有限公司”(全文简称“众恒兴”),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进行了名称、地址及经营范围变更。
    (二)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四)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含)22,054,81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含)10.62%。以上拟减持股东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张锋峰                         6,240,000                   3.00%

        众恒兴                         5,107,050                   2.46%

        曾宪琦                         4,919,772                   2.37%

        唐建安                         5,787,990                   2.79%

        小 计                         22,054,812                  10.62%

    (五)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及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以上拟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
上拟减持股东分别承诺:

    (1)股东张锋峰、曾宪琦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承诺:
“在解除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本人或者本人之近亲属仍当选为发行人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或者本人之近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任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股东张锋峰、曾宪琦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该承诺
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股东张锋峰、曾宪琦承诺:“在锁定期满之后,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减持情况如下:①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
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②减
持价格:本人所持科信通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③减持比例: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
人进行减持,则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4)股东众恒兴承诺:“在锁定期满之后,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
情况如下:①减持方式: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
持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②减持
价格:本公司所持科信通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③减持比例:在本公司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
本公司进行减持,则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的 25%。”

    (5)股东唐建安承诺:“在锁定期满之后,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情
况如下:①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发行
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②减持价格:
本人所持科信通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则要求。③减持比例: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进行减
持,则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拟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
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
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以上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
否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以上股东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以上拟减持股东提交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