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19-161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武 汉FDP检测系统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 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48.38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2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9.9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400,000.00 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 币 30,400,000.00 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443,592.83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58,556,407.1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2065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元) 武汉 FPD 检测系统生产研发 1 21,067.70 21,067.70 基地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732.30 15,732.3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 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及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武 汉分行循礼门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放日 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 武汉分行洪山 698631081 2016-11-17 157,323,000.00 145,720.99 活期 支行 招商银行武汉 127906155810 分行循礼门支 2016-11-17 210,677,000.00 18,124.79 活期 302 行 招商银行武汉 127906573510 分行循礼门支 1,319,979.71 活期 704 行 合计 368,000,000.00 1,483,825.49 注:自 2016 年 12 月 21 日起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礼门 支行(账号:127906155810302)累计转入 21,645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 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账号:127906573510704)。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6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 150.9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四、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68,000,000.00 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实际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63,702,637.09 元,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 入为 1,483,825.49 元(其中,节余募集资金 97,336.79 元,银行存款利息 1,386,488.70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利 累计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资金 项目节 息 手续 募集资金 序号 名称 诺投资总额 额 余资金 收入净 费支 账户余额 额 出 武汉 FPD 检测系统 210,677,000. 215,823,229. 6,493,9 9,658. 1,338,104 1 生产研发 - 00 92 93.34 92 .50 基地建设 项目 补充流动 157,323,000. 157,225,663. 97,336. 48,384. 145,720.9 2 - 资金项目 00 21 79 20 9 368,000,000. 373,048,893. 97,336. 6,542,3 9,658. 1,483,825 合计 00 13 79 77.54 92 .49 注:上述募集资金均按总额进行统计,包含需要置换的发行费用等。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 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 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合理配置资源,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最大限度节约 了项目资金。 2、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合计 97,336.79 元。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6,542,377.54 元。 五、首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投资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483,825.49 元(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 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后续如需支付尚 未达到付款状态的相关质保金等尾款,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六、履行的必要审批条件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公司将“武汉 FDP 检测系统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将“武汉 FDP 检测系统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的财 务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武汉 FPD 检测系统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已经达到可预定使用状态,同时,将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 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该项目实施结项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策,该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对“武汉 FPD 检测系 统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 意见: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 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 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