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精测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7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阅读和审核了相关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关联董事彭骞先生、陈凯先生在审批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
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资产优良,公司对其
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
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慧德                              马传刚




                                              2020 年 1 月 1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