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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7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天
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天能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
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2、关于终止执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决议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执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
决议即终止执行调整坏账计提比例的相关议案,有利于更好的执行新会计准则。
因本次调整坏账计提比例尚未实际执行,故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执行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坏账计提比例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独
立意见的签署页)




   宋进军                    王亚平                     王桂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