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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齐眼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19-023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一、本期业绩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
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适用于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编制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表。
    4、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
                                    1
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照通知及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执行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和“应
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
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末余额106,713,615.47
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     固定资产;             元,年初余额
账款”;“应收利息”和“应     在建工程;             100,600,836.73元;
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                                “应付票据”和“应
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                            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
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
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                          末余额10,571,323.63元,
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                            年初余额6,909,478.21元;
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                                调增“其他应收款”
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                          期末余额1,487,063.12元,
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年初余额1,580,242.82元;
                                                          调增“其他应付款”
                                                      期末余额43,625,866.34
                                                      元,年初余额
                                                      24,269,668.61元;
                                                          调增“固定资产”期
                                                      末余额423,533,657.19
                                                      元,年初余额
                                                      415,731,179.25元;
                                                          调增“在建工程”期
                                                      末余额1,495,368.77元,年
                                                      初余额15,094,276.11元;




                                      2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     管理费用;              调减“管理费用”本
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      研发费用;         期 发 生 额 40,967,958.07
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                       元 , 上 期 发 生 额
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                         34,281,550.29元,重分类
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                         至“研发费用”。
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
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本次修订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
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
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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