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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大感光: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7 日

上午 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1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 71-5 号 301(1-3
层)3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海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70,701,3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8.91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70,701,3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8.91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20,0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1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20,0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1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3、出席会议的其它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2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701,3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0,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701,3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0,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701,3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0,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701,3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0,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701,3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0,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
    同意 70,701,3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0,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701,3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0,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深圳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

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

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
2、广东信达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