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黄智、王浩、赵志成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