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航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跟踪报告2019-04-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晨曦航空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涛 联系电话:0755-82130457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安胜 联系电话:0755-8213311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相关制度已经内部程序审批。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2018 年 9
月 26 日对上市公司进行 2018 年度现场检查
时,发现上市公司 2018 年 1-6 月份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是由于客户的采购
计划调整,造成部分订单需要延迟交付,建议
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沟通工作;在
本次现场检查中,检查人员还发现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较慢,建议上市公司加强
1
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如出现项目延期的情况
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问题不涉及事后整改的情况,上市公司
已按照保荐机构的建议开展相关工作。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的
情形,保荐人也未曾向交易所报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9 月 2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份限售与减持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2018 年 8 月 16 日, 保荐机构向上市公
持有公司 5%以上 司出具了《国信证
股份的股东高文舍 券关于晨曦航空股
在未预先披露减持 东违规减持事项的
计划的情况下,通 督导函》,提请上市
过二级市场以集中 公司及上市公司董
竞价的方式减持公 事、监事、高级管
司股份 40,000 股, 理人员、5%以上股
上市公司在《2018 东就本事项引起高
年第三季度报告》 度重视,认真落实
披露前已知悉上述 整改,加强对相关
情况,但上市公司 法律法规、规章制
在《2018 年第三季 度的学习,不断完
度报告》中披露的 善公司相关制度,
股东承诺履行信息 提高规范化运作意
与实际情况不符, 识,提高信息披露
直到 2019 年 1 月 工作的及时性、准
29 日才以临时报告 确性及完整性,5%
2
形式披露高文舍违 以上股东务必加强
规减持事项,就上 证券账户的管理,
市公司未能及时披 严格规范买卖公司
露股东违规减持事 股票的行为。
项,陕西证监局对
上市公司及董事长
吴坚、董秘张军妮
采取了出具警示函
的监管措施。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二、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
是 不适用
损失的相关承诺
三、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2018 年 8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月 16 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高文舍在未预先披露
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二级
市场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40,000 股,违反了其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出具的
否 《减持意向承诺》,陕西证监局
对高文舍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
监管措施。
解决措施:(1)上市公司调查
并确认了本次减持股份不处于
窗口期,未构成短线交易,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获利的
情形;(2)高文舍向公司上交
3
了减持所获收益,通过上市公
司发布了致歉公告,在此后 6
个月内未再进行减持;(3)上
市公司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规
范化运作意识,提高信息披露
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保证公司规范、持续发展。
四、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承
是 不适用
诺
五、保守国家秘密相关声明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六、利润分配承诺 是 不适用
七、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八、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九、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十、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十一、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2018 年 6 月 21 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情况 ([2018]46 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按
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了整改并缴纳了相关罚
款。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 涛 魏安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