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晨曦航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19-09-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晨曦航空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涛                          联系电话:0755-82130457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安胜                        联系电话:0755-8213311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相关制度已经内部程序审批。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的
                                              情形,保荐人也未曾向交易所报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二、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
                                       是                  不适用
损失的相关承诺
三、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
                                       是                  不适用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四、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承
                                     是                    不适用
诺
五、保守国家秘密相关声明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六、利润分配承诺                       是                  不适用
七、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八、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九、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十、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十一、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2018 年 8 月 16 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股东高文舍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情况                                         下,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40,000 股,上市公司在《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披露前已知悉上述情况,但上市
                                             公司在《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
                                             东承诺履行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直到 2019
                                             年 1 月 29 日才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高文舍违
                                             规减持事项,就上市公司未能及时披露股东
                                             违规减持事项,陕西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及董
                                             事长吴坚、董秘张军妮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
                                             监管措施。
                                             保荐机构向上市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关于
                                             晨曦航空股东违规减持事项的督导函》,提请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5%以上股东就本事项引起高度重视,
                                             认真落实整改,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学习,不断完善公司相关制度,提高
                                             规范化运作意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
                                             性、准确性及完整性,5%以上股东务必加强
                                             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   涛                      魏安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