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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飞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2019-04-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
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作为英飞
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英飞特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规定,在完善经营机制、强化经营管理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了与业务
性质和规模相适应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
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公司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
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三、公司内部控制结构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INVENTRONICS USA, INC.、浙江英飞特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
有限公司、杭州英飞特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浙江英飞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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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VENTRONICS EUROPE B.V.、OSMANTHUS HOLDING LIMITED 和桐庐恒
英电子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一)内部控制环境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
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
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
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
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
权益。

    (2)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其中独
立董事 3 名。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
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提名委员会
工作条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
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
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
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3)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公司制定了《监
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作了
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4)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办公会、
总经理报告制度、监督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
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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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证券中心、行政管理事业部(下辖人力资源中心、
信息中心、项目部、行政部、法务部、餐饮中心)、基建中心、项目管理中心、
研发事业部(下辖研发一中心、研发二中心、研发三中心、智能产品中心、研发
支持中心、预研中心)、市场策划中心、内销中心、外销中心、供应中心、品质
中心、生产中心、财务中心、投资管理中心和内审中心等。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
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
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
控制目标的实现。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 2 名,其中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下设内审中心,配备审计员 1 名,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内审中
心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审中心对监督检查
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
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4、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
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
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等。

    同时,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
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其工作岗位。

    5、企业文化

    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
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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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风险评估

    公司制定了合理的控制目标,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以识别和应对与
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三)控制活动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已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并实施相应
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
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执行、业务执行与审核监督、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业
务经办与业务稽核等。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已将授权审批控制区分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
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对于常规授权,编制了权限指引;对于特
别授权,明确规范其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并严格控制特别授权。

    3、会计系统控制

    (1)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进行确认和计量、
编制财务报表,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
真实完整。

    (2)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会计机构设置完整,会计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
会计从业资格的要求配置,并且机构、人员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已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
定期盘点、账实核对、限制接触和处置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5、预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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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6、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已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及时综合地运用生产、购销、投资、
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
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7、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
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
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8、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

    公司已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
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
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四)公司重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1、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已建立《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
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
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
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
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
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
户等。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2、筹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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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
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
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3、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已建立《采购控制流程》和《采购备货控制流程》等相关制度,能较合
理地规划和设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
验收程序。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公司在
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4、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已建立《与顾客有关过程的控制程序》、《合同审批流程图及说明》和
《客户订单变更流程》等相关制度,并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
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
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公司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
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作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公司在销售与收款的控制方面没有
重大缺陷。

    5、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

    (1)生产和质量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适宜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体系,能严格按照生产企业的
相关规定进行生产和质量控制。公司在生产和质量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2)成本费用管理

    公司已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和《财务审批授权规定》
等相关制度,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公
司在成本费用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3)存货与仓储管理

    公司已建立《仓库管理作业程序》等相关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
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
                                     6
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
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公司在存货与仓储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6、资产运行和管理

    公司已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的办法。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工程质量
监督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款项必须在相关资产已经落实,
手续齐备下才能支付。工程项目中不存在造价管理失控和重大舞弊行为。公司在
资产运营和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7、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已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建立
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且对外投资的权
限集中于公司本部。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
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8、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能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关联交易决策的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9、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已建立《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制度,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建
立了担保决策制度和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
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
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公
司在对外担保的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10、研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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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建立《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和《开案单评审流程说明》等相关制度,
明确了研发费用的归集内容与核算方法。公司在研发费用控制、归集与核算方面
不存在重大缺陷。

    11、对子公司的管控

    公司已建立《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控股子公司的定义,
规范了对控股子公司在股权治理、业务、投资、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
统一管控,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
的义务。子公司在母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
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公司在对
子公司的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12、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制度,在信息披露的范围、基本原则、
审批程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关联交易和其他重大事项等披露方面作出了规
定,明确了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规
范了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公司在信息
披露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
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一)信息收集渠道畅通

    公司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
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
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
外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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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传递程序及时

    公司能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
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
面之间进行及时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报告并加以解
决。重要信息能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三)信息系统运行安全

    公司已建立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
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制度,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内部监督

    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
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要求以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范围、频率。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及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
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管理层
报告。

    六、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并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
和不利影响;公司更正已公告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
                                   9
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审中心对公司对外财务报告和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
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 5%,且绝
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或等于净资产总额 5%,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或等于收入总额 5%,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或等于净利润 5%,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重要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资产总额小于 5%,但大于或
等于 2%,且绝对金额超过 200 万元;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净资产总额
小于 5%,但大于或等于 2%,且绝对金额超过 200 万元;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
金额占收入总额小于 5%,但大于或等于 2%,且绝对金额超过 200 万元;涉及
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净利润小于 5%,但大于或等于 2%,且绝对金额超过 200
万元。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以上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
据。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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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
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
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的情形。

    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缺陷未
得到整改。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可能导致直接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净资产的 5%。

    重要缺陷:可能导致直接损失金额小于净资产的 5%但大于或等于净资产总
额的 2%。

    一般缺陷:可能导致直接损失金额小于净资产的 2%时,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以上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
据。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11
    七、保荐机构对英飞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
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顾   盼               夏   翔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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