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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飞特: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19-05-15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19-056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匡志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匡志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匡志宏先生原定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2020 年 6 月 21
日)。截至本公告日,匡志宏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1843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23%。离任后,匡志宏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匡志宏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匡志宏先生在
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匡志宏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匡志宏先生在任职期内辞
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故在补选新的监事就任前,匡志宏先生仍
履行公司监事职责。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补选齐娜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
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齐娜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15 日
    附件:
                             齐娜女士个人简历


    齐娜女士,女,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6
月毕业于黑龙江科技学院(现黑龙江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自
2008年8月加入公司后,历任研发总监助理、项目管理中心主管、项目管理中心
副经理,现任项目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
    截至目前,齐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