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19-080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 求,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飞特”)董事会编制了 2019 年上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7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3,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5.00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2,25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6,7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6年12月22日汇入公司账户。扣除信息披露 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人民币729.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21.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汇会验 [2016]479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70,592,238.91元,2019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 2,279,037.85元,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3,600,028.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 第1页 共6页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制定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 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桐庐 LED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 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LED 照明驱动电源 755917325310110 募集资金专户 3,210,800.23 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桐庐 LED 照明驱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3301040160006062338 募集资金专户 47,540.41 电源产业化基地项 公司科技支行 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 8110801013000847170 募集资金专户 12,344.21 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充流动资金 浙江英飞特实施桐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3301040160006246329 募集资金专户 329,343.15 庐 LED 照明驱动电 公司科技支行 源产业化基地项目 合 计 - - 3,600,028.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承诺投资”。 其中 LED 照明驱动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服务于公司整体,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第2页 共6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三方(或 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 第3页 共6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1-6 月) 编制单位: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021.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7.9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287.13 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项目(含部 累计投入金额 度(%) 可使用状态日 和超募资金 诺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效益 计效益 重大变化 分变更) (2) (3)=(2)/(1) 期 投向 承诺投资项 目: 1.LED 照明 驱动电源研 否 6,077.88 6,077.88 46.36 5,763.28 94.82% 2018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发中心建设 项目 2.桐庐 LED 照明驱动电 否 29,443.12 29,443.12 181.54 21,023.85 71.40% 2019 年 1,088.92 否 否 源产业化基 地项目 3.偿还银行 否 10,500.00 10,500.00 0 10,5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贷款及补充 第4页 共6页 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 46,021.00 46,021.00 227.90 37,287.13 1,088.92 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 不适用。 向: 归还银行贷 - - - - - - - - - - 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 - - - - - - - - - - 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 - - - - - - - - - - 向小计 合计 46,021.00 46,021.00 227.90 37,287.13 - - 1,088.9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桐庐 LED 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尚未达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英飞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7 月 28 日公司提前将募集资金 1,000.00 万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剩余 9500 万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截至 2018 年 3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第5页 共6页 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本公司实施的“LED 照明驱动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00 万元,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实施的“桐庐 LED 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84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提前将募集资金 400.00 万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剩余 8,400.00 万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 年 3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8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剩余 8,400.00 万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