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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飞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2020-05-19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0-057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尚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飞特”)于近日
收到股东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泰信”)及浙江尚志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志投资”)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1、股东持有股份基本情况:截至2020年5月17日,华睿泰信持有本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11,1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8%;尚志投资持有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11,666,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

    2、因基金存续时间较长,需要对各项投资项目的退出做相应安排,以及自
身资金需求等因素,股东华睿泰信、尚志投资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6 月 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华睿泰信计划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11,169,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68%)。尚志投资计划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666,514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93%)。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份数量(股)

                                                                            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华睿泰信            11,169,000            5.68%              11,169,000
                                                                            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该
                                                                            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
尚志投资            11,666,514            5.93%              11,666,514
                                                                              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注:1、公司当前总股本 197,931,800 股,扣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为

            196,791,203 股,本公告所列当前总股本按 196,791,203 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华睿泰信(前身为“杭州上城泰信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尚志投资为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分别在2009年、2011年已投资
     英飞特,基金已存续较长时间,需要对各项投资项目的退出做相应安排,以及出
     于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但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持续看好。

           (2)股份来源: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
     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华睿泰信本次减持股份不超过11,169,000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5.68%;尚志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不超过11,666,514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5.9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华睿泰信、尚志投资减持期间: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12
     月8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
     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2020年修订)》,华睿泰信、尚志投资于2020年4月11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申请通过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华睿泰信通过证券交
     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不受比例限制。尚志投资通过

     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
    华睿泰信、尚志投资(以下简称“本企业”)在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
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

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
    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70%(其中锁定期满后的12月
内减持数量不超过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
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
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减持发行

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
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
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
入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3、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睿泰信、尚志投资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
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上述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
将督促华睿泰信、尚志投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2、华睿泰信、尚志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华睿泰信、尚志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华睿泰信、尚志投资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