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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辰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31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
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相关要求,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
了该事项的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赵鸣                    李翔                    周浩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