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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铁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04-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天铁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铁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8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天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11 元,共计募集资金 36,686.00 万元,坐扣承销费 1,987.85
万元、尚需支付的保荐费 40.00 万元(保荐费合计 150.00 万元,已支付 11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4,658.1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
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 957.6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590.49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16〕54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8,751.09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5.98 万元;2018 年度实际使
用募集资金 11,728.81 万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35.97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0,479.90 万元,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11.95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822.5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余额 1,822.54 万元,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余额 2,0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24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日期如下: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
序号             项目名称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24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
 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年产 24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
中涉及较多固定资产投资、大型设备定制、安装及调试,项目设计和工程建设复
杂,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验收手续多,且在具体施工中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设
计方案进行多次修改完善,给项目的实施进度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延迟。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
审慎决定。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
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
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
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因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
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投资总额、建设内
容、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杰            杨生荣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