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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铁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19-04-23  

						                        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33180014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

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9 层

                  Postal Address: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33180014 号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铁股份
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天铁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天铁股份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1
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铁股份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玉霞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汤   洋



                                                2019 年 4 月 19 日




                                    2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会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86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00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11 元,共计募集资金 36,686.00 万元,坐扣承销费
1,987.85 万元、尚需支付的保荐费 40.00 万元(保荐费合计 150.00 万元,已支
付 11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4,658.1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57.6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590.4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4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8,751.09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5.98 万元;2018 年度实际使
用募集资金 11,728.81 万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35.97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0,479.90 万元,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11.95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822.5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余额 1,822.54 万元,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余额 2,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3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
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
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050166733509000888            14,029,464.45
限公司天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40101040036666                      5,249.68
限公司天台县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58520100100193999               4,190,667.65
司台州临海支行
 合    计                                            18,225,381.78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户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
                      358520100100031981    10,000,000.00
司台州临海支行                                               性存款协议(封闭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
                      358520100100193999    10,000,000.00
司台州临海支行                                               性存款协议(封闭式)
 合    计                                   20,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4
              2. 募集资金本期使用情况说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018 年 3 月 1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18 年度,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3,500.00 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522.67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使用
          2,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签约人          受托人             理财产品名称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
公 司                                                   10,000,000.00   2018-10-17    2019-1-17
          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款协议(封闭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
公 司                                                   10,000,000.00   2018-10-17    2019-1-17
          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款协议(封闭式)
合   计                                                 20,000,000.00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其项目成果体现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品质,以满足
          市场对产品的更高要求,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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