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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9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职、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
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务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同时,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每次会议监事均全部出席,会议
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一项议案。
    2、2018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十项议案。
    3、2018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2018-2020 年)的议案》八项议案。
    4、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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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的议案》一项议案。
    5、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
(修订稿)的议案》九项议案。
    6、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三项议案。
    7、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项议案。
    8、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
   二、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
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
理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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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其职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经营成果情况进行了有
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
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
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董
事会出具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实际。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相
关会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报告期内其行为
进行了核查,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
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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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各种内外风险
得到了有效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报告无异议。
   (八)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 监事会 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
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
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同时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推
进监事会的自身履职能力建设,提升履职监督和评价的有效性,与董事会和全体
股东共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