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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9-036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0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 2019 年 5 月 9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10 层 熙
菱信息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开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 人共 11 名,代表 有表决权 股 份
86,395,1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92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5,46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2262%;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930,1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9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
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 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9%;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66%;反对:2,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66%;反对:2,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9%;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6,365,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2%;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5,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021%;反对: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97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65,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2%;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5,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021%;反对: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97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11,512,7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6%;反对:
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66%;反对:2,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66%;反对:2,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9%;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9%;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9%;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9%;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张知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