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9-036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0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 2019 年 5 月 9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10 层 熙 菱信息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开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 人共 11 名,代表 有表决权 股 份 86,395,1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92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5,46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2262%;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930,1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9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 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 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9%;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66%;反对:2,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66%;反对:2,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9%;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6,365,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2%;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5,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021%;反对: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97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65,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2%;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5,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021%;反对: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97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11,512,7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6%;反对: 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66%;反对:2,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66%;反对:2,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9%;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9%;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9%;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86,392,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9%;反对: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张知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