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19-04-17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 东大会的地 点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为公司所在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地 公司所在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地点。
点。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与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召开。 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
1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参加。上市公司应当保证股东大会会议合
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 法、有效,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股
围内行使表决权。 东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
间。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
内行使表决权。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
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
表决总数。 总数。
2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股
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按照《公司章程》 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按照《公司章程》与《关
与《广东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八条 本规则经股 东大会审议 通 第六十八条 本规则系《公司章程》的附
3 过之日起生效,其修改由股东大会批准。 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修
改由股东大会批准。
其他条款不变。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