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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30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秉持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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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为《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国臻                     董小麟                        欧映虹




                                                    2019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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