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2019-04-03  

						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 2019-016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2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 2017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
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
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的规定,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
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
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
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
化;
    (9)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
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10)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
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
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因此,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可比数,执行新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
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
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