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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019-11-07  

						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 2019-070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第 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19 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备忘录第 8 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
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2019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监
事会核实的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名单》等公告,并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起在公
司内部公示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具体情况如
下:
   1) 公示途径:公司网站
   2) 公示期间:2019 年 10 月 8 日-2019 年 10 月 18 日
   3) 公示结果:截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
    2、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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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
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
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
《管理办法》、《备忘录第 8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说明。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