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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公告2019-12-02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19-103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不超过 12 个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2018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
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素进行了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2018 年 4 月 12 日、2018 年 5 月 21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司(代“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利安隆股份 12,6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7%。经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利安隆凯亚(河北)新材料有限公司(原“衡水凯亚化工有限公司”)
资产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 6.15%。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获得派送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2,028,600 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未有减持或用于抵押、质
押、担保等情形。
二、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 2020 年 4 月 11 日,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的信心同时最大程度地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公司根据《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和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展期,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至 2021

年 4 月 11 日。
三、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展期事项获得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
意。该事项经第一期员工持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展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展期事项出
具了独立意见。

四、    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