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康泰生物: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2017-07-21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17-078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康泰生
 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深圳康泰生物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 A 股股
 票。
        2、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日:2017 年 6 月 16 日。
        4、授予价格:13.83 元/股。
        5、授予数量及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15.20 万股,激励
 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共计 146 人。具体
 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1         苗向                                45.00            3.65%          0.11%
                       人、董事会秘书
 2        朱征宇          副总经理             15.00            1.22%          0.04%

 3        甘建辉          副总经理             25.00            2.03%          0.06%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30.20           75.44%         2.26%
             (143 人)
                   预留                        217.80           17.66%         0.53%
                合计                     1,233.00         100.00%         3.00%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放弃认购,涉及股份合计1万股。本次实际授予总人数为143人,授予股份数量
为1,014.20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2.47%。

     7、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要求外,必须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2020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等级                  A                 B                    C             D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0                            0.8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锁份额,
     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出具了广
     会验字[2017]G17002850045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7 月 17 日止新增
     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 140,263,860.00 元(人民币壹亿肆仟零贰拾陆万叁仟捌
     佰陆拾元整),其中 10,142,000.00 元(人民币壹仟零壹拾肆万贰仟元整)作为新
     增注册资本,其余 130,121,860.00 元(人民币壹亿叁仟零壹拾贰万壹仟捌佰陆拾
     元整)作为资本公积,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公 司 本 次 增 资 前 的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411,000,000.00 元 , 股 本 人 民 币
     411,000,000.00 元,业经我所审验,并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出具“广会验字
     [2017]G1700285001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7 月 17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
  册资本人民币 421,142,000.00 元,股本人民币 421,142,000.00 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6 月 16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28 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本次变动增加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369,000,000      89.78     10,142,000    379,142,000     90.03
股份
首发前限售股     369,000,000      89.78                   369,000,000     87.6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0,142,000    10,142,000       2.41
二、无限售条件
                 42,000,000       10.22                   42,000,000       9.97
股份
三、总股本       411,000,000      100.00    10,142,000    421,142,000     100.00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21,142,000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
  收益0.20元,2017年半年度每股收益0.17元。

         六、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

      经核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
  月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1,000,000股增加至
  421,142,000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9,35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1%。本
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占公司新总股本比例减至54.46%。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