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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生物: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18-100

债券代码:123008             债券简称:康泰转债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任广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965 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查并发表核实意见。
    3、2017 年 5 月 25 日,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
的核查结果,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6 月 16 日,授予价格为 13.8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 143 名激励对象 1,014.20 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28 日。
    7、2018 年 2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彭晔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2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9、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完成预留授予 31 名激励对象 217.30 万股限制
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
    11、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完成离职激励对象彭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的回购注销工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122,000
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142 名。
    12、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年
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423,29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送红股 1.989827 股(含税),派 1.193896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984741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首次授予 142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由 10,122,000 股变为 15,157,261 股,预留授予 31 名
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由 2,173,000 股变为 3,253,970 股。
    13、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4,547,118 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4,483,478 股。
    15、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由 13.83 元/股调整为 9.16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2.79 元/股调整为 15.14 元/股;同时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任广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965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任广已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将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965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种类
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
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由 13.83 元/股调整为 9.16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965 股、回购价格为 9.16 元/股加上
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589,178 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141 名。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965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636,832,032 股变更为 636,811,067 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回购注销
         项目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变动数量(股) 数量(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89,681,218       61.19        20,965        389,660,253      61.19

1、首发前限售股           360,590,592       56.62                      360,590,592      56.62
2、股权激励限售股          13,864,113        2.18        20,965         13,843,148       2.17
3、高管锁定股              15,226,513        2.39                       15,226,513       2.3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47,150,814       38.81                      247,150,814      38.81
三、总股本                636,832,032      100.00        20,965        636,811,067      100.00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总股本数量因债券持有人的转股情况而发生变化,本次变
动前的股份数量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的股份数量,当前总股本实际数与上表存在差异。本次回购注销后股
本结构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决定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965 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为 9.16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任广离
职,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965 股限制
性股票,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离职
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实和法规
依据充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