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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进展的公告2019-01-28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6

债券代码:123008             债券简称:康泰转债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自 2018 年 7 月 25 日起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
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金额不低于 6,000.00 万元人民币。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先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6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
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自 2018 年 7 月 25 日起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
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金额不低于 6,000.00 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现根据相关规定将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是否公司控股股                        截至 2019 年 1 月 18 占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东、实际控制人                        日持股数量(股) 比例(%)
 杜伟民         是            董事长、总裁          343,717,343        53.83
   注: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 2019 年 1 月 18 日总股本 638,554,737 股计算。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
    杜伟民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
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目的。
    (二)增持金额、期间及方式
    杜伟民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
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金额不低于 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杜伟民先生合计增持公
司股份 26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均价 增持数 占总股本
  姓名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元/股) 量(股) 的比例(%)
 杜伟民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018 年 11 月 14 日 38.36    261,400    0.04
  注: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 2019 年 1 月 18 日总股本 638,554,737 股计算。

    四、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的比例(%)
杜伟民 343,455,943            53.79%           343,717,343            53.83
    注: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 2019 年 1 月 18 日总股本 638,554,737 股计算。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
所持公司股份。同时,在增持期间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窗口期等禁止买卖公
司股票的规定。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杜伟民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票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