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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生物: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2019-01-28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7

债券代码:123008            债券简称:康泰转债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泰转债将于 2019 年 2 月 1 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 10 张康泰转
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3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31 日。
    3、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票面利率为 0.30%。
    4、付息日:2019 年 2 月 1 日
    5、除息日:2019 年 2 月 1 日
    6、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 年 1 月 31 日卖出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
公开发行 35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19 年 2 月 1 日支付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康泰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康泰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08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5,600.00 万元(356.00 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5,600.00 万元(356.00 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 年 3 月 19 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1 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8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2 月 1
日
     9、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
利息。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鹏元
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根据《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7】第 Z【396】号 02)、《2018
年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鹏信评【2018】跟踪第【412】号 01),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康
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本期为“康泰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
为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票面利率为 0.30%,即每 10 张“康泰
转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3.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康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
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2.40 元;对于持有“康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债券派发利息为 3.00 元;对于持有“康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其自行缴
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3.00 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
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31 日(星期四);
    付息日:2019 年 2 月 1 日(星期五);
    除息日:2019 年 2 月 1 日(星期五)。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康泰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康泰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
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
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路 18 号
    联系人:苗向、陶瑾
    联系电话:0755-26988558
    传真电话:0755-26988600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