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康泰生物: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0

债券代码:123008          债券简称:康泰转债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29 元,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13,81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706.05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11,111.9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广会验字[2017]G17002850011 号”
《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        49,000.00               11,111.95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处于药品生产注册及 GMP 认证申请准备阶段。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的实施进展情况,将该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19 年 2 月 28 日调整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的生产厂房及配套
设施已建设完成并已经过验收,该项目处于药品生产注册及 GMP 认证申请准备阶
段。
    为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产品的稳定供应,防止国内乙肝疫苗市场供应紧
缺,公司增加了乙肝疫苗的生产任务,延长南山区生产基地生产时间,南山区生
产基地未按照原计划搬迁,部分设备搬迁延迟。同时,产品生产工艺验证、质量
研究、现场检查及 GMP 认证期限较长,导致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
的建设进度与原计划存在一定差异,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
的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管理,保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进展,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
    本议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相关事项
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
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调整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等,也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的相关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康泰生物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变向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况,是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