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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31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康
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
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
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向明________________


罗党论________________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