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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生物: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19-04-04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8

债券代码:123008            债券简称:康泰转债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第 8 号》”)
的相关规定,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
理办法》、《备忘录第 8 号》和《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
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
告了《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通过公司内部张榜方式发布了《关于深圳康泰生
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公司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5 日至 2019 年 4 月 3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备忘录第 8 号》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拟
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与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