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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7-18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编号:2019-06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为 7 人;
    2、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356,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16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 2019 年 7 月 23 日。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均已达成。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为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事宜,现将具体情
况说明如下: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3 月 3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4、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办理完首次授予 180.1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 5 月 8 日上市。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 10,000.00 万股增加至 10,180.10 万股。
    7、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派 1.00 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0,360.20
万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
    8、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办理完预留部分 59.4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事项,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上市。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 20,360.20 万股增加至 20,419.60 万股。
    10、2019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等议案,2 名激励对象杨杏美及李凌虹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完成回购注销 2 名离职激励对象杨杏美及李凌虹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 18,000 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减少至 358.4 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 20,419.60 万股减少至 20,417.80 万股。
    12、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04,196,000 股,
扣除将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的公司
总股本 204,17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20,417.80
万股变更为 30,626.70 万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实施完毕。
    13、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 2 名激励对象胡婷和康淑霞因公司 2018 年监事会换
届被选举已成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及条件,公司董事会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 15,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 8.043 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
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
售手续。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4.44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700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5 月 9 日。
    14、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 日完成回购注销 2 名激励对象胡婷及康淑霞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 15,00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 30,626.70 万股减少至 30,625.20 万
股。
    15、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
件已达成,满足《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
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除限售
期为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40%。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7月13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18年7月23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限售期已届满。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2018年限制性股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告;                                             除限售期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7名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预留授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公司 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18 年的净利润较 2017 年增长率不低于 15%; 为 191,761,376.07 元(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
(2)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相比 2017 年归属于
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77.31%。公司
作为计算依据。                                   已达到本次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每个考核     2018 年度,预留的 7 名激励对象综合考评
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考评结果(X)划      结果 90≤X≤100,达到考核要求,满足预留
分为90≤X≤100、60≤X<90、X<60。考评结果为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90≤X≤100,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100%、考评结果     件,按照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解除限售。
为60≤X<90,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X/100%、考评
结果为X<60,不得申请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
的当期拟解除限售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
 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相关解除
 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办理完预留部分 59.4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事项,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上市。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
 来 20,360.20 万股增加至 20,419.60 万股。
      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等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完成回购注销 2 名离职激励对象杨杏美及
 李凌虹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8,00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原来 20,419.60 万股减少至 20,417.80 万股。公司 2018 年权益分派(每 10 股转增
 5 股派 1.0 元)已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 20,417.80
 万股增加至 30,626.70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
 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同意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预留
 部分授予的回购数量由 59.40 万股调整为 89.10 万股,预留部分授予的回购价格
 由 15.64 元/股调整为 10.36 元/股。
             除上述事项,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2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 人;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56,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164%;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本次解除限售
                                   获授的限制性                             剩余未解除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股份数量占总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限售的限制
                                                         票数量                          股本的比例
                                       (股)                                 性股票(股)
                                                           (股)                              (%)
 杜劲松         董事、总经理          240,000               96,000              144,000            0.0313

 马   军       董事、副总经理         189,000               75,600              113,400            0.024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462,000               184,800             277,200            0.0603
          (5 人)
              合计                    891,000               356,400             534,600            0.1164
      注:截至本公告日,董事、总经理杜劲松先生除持有上述限制性股票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事、副
      总经理马军先生除持有上述限制性股票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万股(首发前限售股)。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根据上述规定,杜劲松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60,000股;马军先
      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75,600股。同时,董事及高管买卖股票应遵守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 例                             数 量        比 例
                             数    量(股)                      (+、-)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1,416,150          69.03            -320,400    211,095,750        68.93

         首发前限售股          207,000,000          67.59                        207,000,000        67.59

           股权激励限售股         4,107,600          1.34            -356,400      3,751,200          1.22

           高管锁定股               308,550          0.10             +36,000        344,550          0.1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4,835,850        30.97         +320,400        95,156,250        31.07

   三、总股本                  306,252,000         100.00                        306,252,000       100.00
      注: “高管锁定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
      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
董事、高管可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36,000股将被继续锁定。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
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
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
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
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