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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川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22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6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淑路 799 号 3 幢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5 月
22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时间为:2018 年 5 月 21 日 15:00—2018 年 5 月 2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人,代表公司股份53,308,90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220%。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公司股份42,533,049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11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775,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06%。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7人,代表股份
5,064,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06%。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
会议。

    三、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53,308,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64,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53,308,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64,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3,308,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64,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3,308,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64,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53,308,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64,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3,308,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64,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53,308,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64,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2018年度薪酬及津贴标
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3,308,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64,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3,308,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64,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0.01.候选人:选举赵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302,501股

        10.02.候选人:选举钟锋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302,501股

        10.03.候选人:选举孙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302,501股

        10.04.候选人:选举韩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302,501股

        10.05.候选人:选举朱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302,501股

        10.06.候选人:选举杨征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303,10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选举赵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57,952股

        10.02.候选人:选举钟锋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57,952股

        10.03.候选人:选举孙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57,952股

        10.04.候选人:选举韩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57,952股

        10.05.候选人:选举朱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57,952股

        10.06.候选人:选举杨征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58,552股

    经选举,同意赵轶先生、钟锋浩先生、孙峰先生、韩笑先生、朱红军先生、
杨征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于燮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302,501股

        11.02.候选人:选举郑梅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302,801股

        11.03.候选人:选举周红锵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302,50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于燮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57,952股

        11.02.候选人:选举郑梅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58,252股

        11.03.候选人:选举周红锵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57,952股

    经选举,同意于燮康先生、郑梅莲女士、周红锵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陈江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3,302,701股

           12.02.候选人:选举余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3,302,50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陈江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058,152股

           12.02.候选人:选举余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057,952股

    经选举,同意陈江华先生、余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施学渊律师、韦笑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
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